安徽日报讯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、检察长,离休干部冯建华同志,因病医治无效,于2022年2月24日7时28分在合肥逝世,享年95岁。
冯建华同志原籍河南林县,1927年11月生,1945年1月参加工作,194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历任河南省林县短训班教员,林县教育科员、城关区副区长;1947年5月随军南下,任随军办事处工作队员,安徽省舒六县晓天区副区长,三石寺区委书记,舒城县委办公室主任,梅河区委书记;解放后,历任安徽省六安地委农委科长,地委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,金寨县委书记,肥西县委书记,安徽劳动大学党委负责人,安徽农学院党委副书记,安徽省寿县县委书记,六安地委常委、地委副书记、宣传部长、行署专员,阜阳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,安庆地委书记、军分区第一政委,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。1994年4月离休,享受正省长级医疗待遇。
冯建华同志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始终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听党指挥,对党忠诚。冯建华同志长期担任地县领导职务,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,求真务实,勇于担当,开拓进取,任劳任怨,为革命、建设、改革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。在担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,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坚持原则、严守纪律、依法办案,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、推进安徽检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,离休后依然为安徽检察工作建言献策,深得后辈敬重。冯建华同志一生光明磊落、大公无私、襟怀坦荡、廉洁自律、诚恳待人、乐于奉献。他一生生活简朴、淡泊名利,注重良好家风。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、好前辈、好领导,我们深切怀念他!
根据冯建华亲属的要求,丧事从简。
冯建华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2年2月26日(星期六)上午9时00分在合肥市殡仪馆1号厅举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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